核心提示:倓虚法师,1875出生,1917年于河北省高明寺出家,后于宁波观宗寺受具足戒,拜天台宗第四十三代传人谛闲法师为师,1925年承天台宗第四十四代法嗣。先后创建营口楞严寺、哈尔滨极乐寺、长春般若寺、复兴沈阳般若寺、永安寺、天津大悲院、西安大兴善寺等,于北京弥勒院开办佛学院,并主持北京古刹法源寺。1931年任西安大兴善寺任住持并传戒办学。
1932年创建青岛湛山寺并任住持。1949年到主持复兴广州光孝寺,后移锡香港。1950年当选为香港佛教联合会第一任会长,在香港先后创办华南佛学院、天台弘法精舍、谛闲大师纪念堂、中华佛教图书馆等。1963年圆寂,世寿89。主要著作有《金刚经讲义》、《天台传佛心印记注释要》、《影尘回忆录》等。凤凰佛教《般若讲堂》栏目今日刊登法师传记《影尘回忆录》节选如下:佛法能弥补教育的不足和法律的不至(图片来源:资料图)
大凡一个国家之政治法律,无微不至,那还有不逮之处?教育设备,有完全的课程,那还有不足之处?固然如是,但亦难免有想到。作不到的。就按学界教育,有体育、智育、德育。到卒业考试的题目,总不能出于三育之外。
这体育之考试,若能身体健壮,容易毕业。智育(指学科内专立之课程)的考试,若天资优秀的,亦能卒业。唯独这德育,但不知以何程度能毕业。窃想教学双方,皆不肯毅然承认德育毕业。虽出学门,亦应对于德业,当作平生之教育。
德育之最完备者。唯佛法足以当之。不论世间,与出世间之德育,佛法均有透切的了解,精辟的理论,详细的指导。善巧的教化,方便的施行,圆满的成就,盖如来触无所得而成正觉。触无所得而度众生,其说法也。无非义,无非时,无非器,无非法,教理行果,佛佛说同。三世修行,了无变易。
今日在校、出校之学子,与及全体之人民,倘愿受彼熏陶,奉持无背,固可各享福乐,共致升平。若有上根得之,则可上上增进而成无尽之妙果。故说佛法,能补教育之不足。
国家法律,任何严密,只是治于有形,不能治于无形。如谋杀、劫夺等类,皆是潜于心内,伺机窃发。是法律之不逮者,若待有形处分,则两败俱伤。佛法化导,是防于未然,变灾戾为祥和,救人心之陷溺。故佛法,能助法律之不逮。古德云:移突徙薪无恩泽,焦头烂额有奇功。是可为明公之谅解了。
又孔子曰:使天假吾以年,卒以学易,可以无大过矣。至释迦如来示现,三大阿僧祇劫修行,百小劫修相好。尚于果头佛卒业,况究竟佛果则去之远矣。乃可知道,德性理之教育无尽。故佛制戒律,劝化众生。使身、口、意三恶业不起。此戒律若详细分之,有三千威仪,八万四千细行。
总而言之,即为三业清净。学人等,若未清净,必要时时保护,乃佛久已清净。故称之为三不护。此皆是以戒律,防于未然,而法律奈难达到,故曰,助法律之不逮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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