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动物、植物和一切生命的摧残与虐杀,导致人类对暴力的无所谓、麻木、冷漠和习以为常。
人类的精神被麻痹,日益增长的暴力行为,不再显得触目惊心。汤世杰
1988年,我国出台了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明确了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地位,但对其它动物的保护还没有立法。动物保护的范围也十分狭窄,也无从谈起动物的生命,动物的尊严,动物的福利……
偶然机会,看到一批题名《屠猪》的画。猪在成为美食之前,先要被宰杀。宰杀这个字眼过于血腥,我们不愿提及,尽管千百年来,我们一直享受着猪带给我们的丰盛美味。日常生活中,屠猪场景的缺损,对享受美味快感的人类来说,无疑是有意的规避,精心的预设,让我们在大快朵颐时心安理得。如果屠宰在场,猪的被宰杀在场,我们或许会坐立不安,大倒胃口。很难设想,一个男人或女人扛着半边猪穿行闹市。但一个家庭主妇拎着一块猪肉走过长街,走进自己的家,却是一种美德。在强烈的黑色背景上,《屠猪》里的猪白得刺眼,实际上是一种淡青色,隐约有淡淡的血痕。面对它们,观者心里自有一种隐痛,就像个罪犯。在不经意间,这些以猪为对象的画作,是否也传达出某些有关整个大自然甚至人类的信息?它们既表达着日常生活对生命内心的伤害,也揭示出寓于心灵深处,却离信仰、价值、终极意义都十分遥远的“感情”与隐秘,化为芸芸众生日常经历的严酷现实。它们无力拯救世界,也无力拯救自己,而在那一副听天由命的神态里,是否也包含着苦难中默默的挣扎,即生命的苦熬?
对猪的屠宰,不只是一例。人类对整个大自然的“屠宰”,对大自然的暴力,包括对动物、植物、昆虫的暴力,由来已久,且愈演愈烈。大象、熊、藏羚羊、穿山甲、蛇,甚至青蛙、蚂蚱、斑鸠、麻雀……一切可吃之物,都在遭受人类的虐杀。“动物是人类的朋友”,早已成了人们彰显自身怜悯之心的空洞口号。熊被硫酸泼面,被活体取胆;老虎被拔光牙齿,虎骨用来泡酒;宠物狗被残忍地割去声带……人的错误,在于其作为地球或土地上的一份子,却自以为是大地的统治者,以为土地只属于人,别的生命都是为人而生。其实,人类属于大地,大地却不仅仅属于人。大地属于所有的生命,恰如画家本人所说,“杀猪无疑是暴力的,只是我们少有机会看到这一过程(因其隐蔽性和时间限制)……偶然的机会,使我得以观察集体屠宰猪的场面,那种无声的屠杀在黑暗中进行,惊心动魄。”
这一切,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。对动物、植物和一切生命的摧残与虐杀,导致的是人类对暴力的无所谓、麻木、冷漠和习以为常。人类的精神被麻痹,日益增长的暴力行为,不再显得触目惊心。这个世界,大至战争、虐俘、强权、部族残杀,对原始森林的乱砍滥伐,对土地的无度垦殖,小至斗殴、杀戮、校园枪案、家庭暴力,甚至为丁点儿小事拳脚相加大打出手,以及潜藏在日常生活中的“权力暴力”,正日复一日地上演。暴力似乎成了每个人的必修课。揭示人类对大自然的暴力,将使人类产生对大自然的羞愧之心,从自大狂妄中幡然醒悟,从暴力的快感中惊醒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国外的屠宰场,开始实行动物宰杀的新规则。动物,即便是家畜、家禽,在被宰杀之前,也有权维护它的尊严,不受凌辱。听说在中国,一部新的有关动物的法令正在修订之中。它最引人关注的内容,是增加了动物安全和动物福利两个章节。人类真有必要,对猪们实行这样的“人道”吗?答案是肯定的。法律作为人类的造物,凝聚着人类关怀自己、肯定自己和发展自己的愿望。法治作为人类追求并实现完善自身理想的一种方式,也注定要以关怀人类自己为归宿。从表面上看,立法保护动物福利,会限制人类处置动物的自由和权利。但这种限制,反而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,体现出人类关怀自己生存发展的价值取向。
关爱了动物,也就关爱了自然界,关注了大自然,最终也是关注了我们自己。
今天立法保护动物福利,正是关怀明天人类自身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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